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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简章
根据福泉市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展需要,经贵州省兴泉实业(集团)有限公司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福泉市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库管员2名,统计员1名,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本次招聘工作由贵州兴泉实业(集团)有限公司组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贵州兴泉实业(集团)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。
二、招聘原则
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实行岗位公开、自愿报名、择优选聘的用人机制。
三、招聘岗位及要求
招聘岗位 |
招聘名额 |
专业要求 |
学历要求 |
其他条件 |
库管员 |
2 |
不限专业 |
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,有从事库管、销售工作经验的可不限学历 |
年龄45周岁以下,熟悉使用电脑办公软件,如在国有企业工作十年以上的,可适当放宽条件 |
统计员 |
1 |
不限专业 |
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,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不限学历 |
年龄45周岁以下,熟悉使用电脑办公软件,如在国有企业工作十年以上的,可适当放宽条件 |
四、报名条件
(一)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名参加应聘:
1.中国公民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。
2.热爱企业工作,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正直稳重,事业心强,有责任感和良好的服务意识,熟练电脑操作应用。
3.身体健康,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、沟通能力、心理承受能力和学习能力。
4.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。
(二)以下人员不得报考:
1.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2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。
3.曾被开除、辞退的公职人员。
4.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。
5.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尚未结束(结案)的人员。
6.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。
7.有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国有企业岗位工作的人员。
五、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
(一)报名时间:从2019年9月11日8:30起至2019年9月20日17:30时止(上午:8:30—11:30,下午:14:30—17:30),节假日除外。
(二)报名地点:福泉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大楼四楼410室。
(三)报名方式:应聘考生可登录贵州省兴泉实业(集团)有限公司网站下载《报名登记表》或到指定报名地点领取(公司网站:http://www.gzxqgroup.cn),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,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,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,专业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,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,个人简历及其他业绩材料或荣誉证书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料报名。
(四)有关要求: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《报名登记表》,如实并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。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或在面试、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聘用的,责任自负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。
(五)报名电话:办公电话:0854-4982011;联系人:覃先生(手机15086124855),程女士(手机15121377367)。
六、招聘程序
本次公开招聘分为发布简章、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聘用8个程序进行。
(一)面试
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按100分制打分,考生面试成绩最高分出现并列的,组织再次面试,再次面试成绩分数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。
面试的时间、地点及相关事宜,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。
(二)体检
按1: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,空缺职位可以从面试得分高的应聘人员中递补一次。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,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有关规定执行。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,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据职责权限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,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。体检结束后,应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,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,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,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(三)考察
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遵纪守法等。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,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、准确。
考察工作由贵州兴泉实业(集团)有限公司抽调相关人员负责实施,考察组由4人及4人以上组成。考察中,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,做到全面、客观、公正,并在考察结束后做出考察结论、提出聘用建议和意见。
在考察中发现有符合本简章第四条“以下人员不得报考”所列任何一项的考生,考察不合格。
(四)公示
经面试、体检、考察合格的考生,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公示期间有举报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,取消聘用资格;一时尚难查实的,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。
(五)聘用
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,经贵州兴泉实业(集团)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,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。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根据岗位确定。试用期满,经考核履职能力和工作业绩符合岗位要求的,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;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关系的,在贵州兴泉实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正式聘用前,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。
七、本《招聘简章》解释权属贵州兴泉实业(集团)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八、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,由贵州兴泉实业(集团)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。
贵州省兴泉实业(集团)有限公司
2019年9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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